移民債券:驅逐令後會發生什麼?
在移民拘留和釋放方面,當移民法官決定將外國人遣送出境時,將發出驅逐令。
一旦遣送令是最終的,它去移民和海關執法執行。 對於移民和海關執法局(ICE)根據保本交付保證金釋放的外國人,ICE向保稅公司發送 I-340 表格(投降要求),指明外國人為執行命令而投降的時間、日期和地點。 擔保公司會向擔保債券過帳的人(通常是外國人的家人或朋友)發送此要求的通知。 一些評估人員利用軟體工具向外國人和已承擔釋放經濟責任的個人發送通知。 這些通知在讓外國人和賠償人知道法庭日期何時安排以及付款,如果他們決定利用付款計劃與移民債券代理非常有效。
外國人如在I-340中指定的投降,將導致ICE向保本發送I-323表格(違反通知)。 安全有30天的時間對這項違約判決提出上訴。 如果要麼未能這樣做,要麼上訴被駁回,ICE將違約行為宣佈為最終違約行為,並將其發送給財務辦公室,以收取債券的罰金金額。
這一程式對安排發行債券的外國人的朋友和家人的影響是,他/她將沒收他/她向擔保公司放置的抵押品,以確保債券的過帳。 即,如果您安排張貼移民交付保證金,您有責任確保該外國人遵守所有ICE移交要求。 如果您未能做到這一點,您將丟失您與擔保一起發佈的任何抵押品。
同樣,如果該外國人的家人將全額移民保證金直接張貼在137個ICE-ERO設施之一,允許移民法官發佈驅逐令,而該外國人無法找到時,他們將失去這些現金。